安平县尚阔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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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式护栏: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的安全要求-市政护栏,广告牌护栏
发布时间:2020-08-10根据固定钢梯和平台安全要求(GB4053.3-2009)的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和钢平台市政护栏,广告牌护栏,京式护栏的安全要求如下: 1.保护要求 1)平台,通道或工作表面从相邻地板或地面下方1.2m及以上的所有开口边缘均应配备防护栏杆。 2)在平台,通道或工作表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零件或物品的地方,应在所有开放边缘上安装带有踢脚板的防护栏杆。 3)在危险设备(如酸洗,电镀,除油等)上方或附近的平台,通道或工作表面的开口边缘,应配备带有踢脚板的防护栏杆。 4)如果平台还配备有满足踢脚板功能和强度要求的其他结构边缘,则踢脚板可能没有提供防护栏杆。 2.材料 用于防护栏杆和钢平台的钢材的机械性能不应低于Q235-B,并且碳含量合格。 3.防锈,防腐蚀 1)防护栏杆和钢平台应尽量减少村庄中水和湿气的积聚,以减少生锈和腐蚀。 2)根据防护栏杆和钢平台的使用场合和环境条件,应在其上涂上适当的防锈和防腐涂层。 3)安装防护栏杆和钢平台后,应至少涂一层底漆或一层(或多层)面漆或等效的防锈和防腐涂层。 4.结构 1)保护栏杆应采用包括扶手(顶部栏杆),中间栏杆和立柱的结构,或采用其他等效的机构。 2)如果保护栏杆的组件未知,请确保中间栏杆(横杆)与上下部件之间的间隙不超过500mm。 组件的安装方式应防止攀爬。 3)当平台,通道和工作场所距基准面的高度小于2m时,保护栏杆的高度应不小于900mm。 4)当距参考平面的高度大于或等于2m且小于20m时,平台,通道和工作场所的保护栏杆的高度应不小于10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