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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加层鉴定:装修改造鉴定质量的控制措施,房屋改造鉴定-房屋鉴定公司
发布时间:2020-07-10智科推荐装修改造鉴定质量的控制措施: 一、现场检验和试验质量控制措施 1、现场检验和试验应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2.现场检查和试验应按照与业主(单位)共同确认的检查和鉴定方案进行,以确保所有项目都应检查无误。 3.测试期间,确保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在验证或校准周期内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仪器设备的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 4.检验和试验的原始数据应及时准确地记录,不得随意更改或伪造。原始记录必须由测试和记录人员签字。信息和数据不得传播给无关人员。 5.当发现试验次数不足或试验数据异常时,应进行补充试验。<p > <p > 6。现场检查后,因检查造成的结构或构件局部损坏,应按合同规定及时修复。修复后的结构或构件应满足原结构或构件承载力的要求。 二、鉴定报告的质量控制措施 (一)评估报告应按相应的评估标准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从设计文件和质量证书等图纸和数据中收集的内容。 2.无法检测但对评估结论有影响的内容(如根据施工期间的标准图纸、标准做法或经验确认,应在报告中说明)。 3.房屋加层鉴定概况——是根据房屋加层鉴定的实际情况和设计图纸编制的。 4.评估范围和内容——现场实际检验和测试项目。 5.检测和鉴定的依据,设备——鉴定工作所依据的标准、规范和程序,以及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注明仪器编号)。 6.现场检验和试验结果——应如实反映房屋加层鉴定施工的检验和试验结果。 7.校核分析——应真实、客观地反映校核分析的结果,并说明所用计算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和编制单位。 8.——的评价等级是根据标准、规范、程序和检查分析结果逐步进行的。 9.评估结论及处理意见——根据评估评级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评估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出具装修改造鉴定报告 应使用自己省市装修改造鉴定管理统一系统的文字,在封面、鉴定结论、骑缝三处加盖装修改造鉴定专用章,并有现场鉴定人、编剧、审核员、发行人签名有效。(三)鉴定报告应出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