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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1-07-01

合肥市决定在自然科学基 金项目中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包干制的意思就是项目负责人作为第 一责任人,代表研究团队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内容主要包括:遵守科研伦 理道德和科研诚信要求,按照科研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书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截留、挪用、侵占和虚假套取,不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 一、合肥市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 自2021年起立项的合肥市自然科学基 金项目。 二、合肥市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一)项目依托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书和签订项目任务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只需明确项目经费总额。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二)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项目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等。其中,管理费用由项目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经费扣除设备费后的30%;绩效支出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三)项目依托单位将项目经费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经项目依托单位财务及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依托单位统一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合肥市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相关要求 (一)项目依托单位应制定科研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于项目任务书签订后一个月内报市科技局备案。 (二)项目依托单位应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在项目结题时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 (三)项目依托单位可不定期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和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试点工作文件。 合肥市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要求就说到这了,这个政策主要针对的合肥市自然科学基 金项目,如果你还没有申报这个项目,可以咨询我们了解具体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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