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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放心粮油申报条件补助和资格原则

发布时间:2021-08-06

合肥市放心粮油认定成功有50万的补助。合肥市放心粮油项目申报分为放心粮油配送中心、放心粮油示范店和放心粮油经销点这几类,以下将一一为你盘点这几类的申报标准和申报条件。 合肥市放心粮油申报资格 在本市范围内依法注册并取得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粮油经营类实体(含个体工商户),且从事粮油经营满 3年以上。申报上年度未出现因食品安全或安全生产问题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3年内未出现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亡人事故。连续 3 年经营状况良好且无违法违规记录。 合肥市放心粮油申报条件 主营产品包含获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认证,或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评为"好粮油"产品,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入统企业。 合肥市放心粮油申报原则 配送中心由企业按照注册地原则申报认定,示范店和经销点由企业按照经营所在地原则申报认定。 合肥市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申报标准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依法诚信经营、信誉良好。 (2)仓库符合国家分类商品仓储条件要求,配送中心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 1000 平方米。经营商品品种能够满足经营配送需求,并能满足各类商品 3—5 天配送周转量。 (3)营业场所卫生整洁,具备与经营商品和规模相匹配的货架或柜台,商品分类明晰有序。 (4)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有满足经营需要的信息管理系统及通讯等设施、设备。 (5)有满足配送业务需要的厢式运货车辆及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有必要的叉车和输送机械等装卸设备。 (6)相关从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或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定期健康检查,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材料。 (7)执行国家价格管理政策,所有粮油产品均明码标价。 (8)建立粮油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和可追溯制度。保留粮油供货者及粮油质量认可的有效证 件和相关材料。 (9)建立不合格粮油商品退市和召回制度。对自行发现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粮油产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及时采取召回、追溯措施。 (10)有避免散装粮油、杂粮受污染的防护措施。 经营的散装粮油、杂粮等产品,须符合质量、卫生、储存、标签标注等方面规定要求。 合肥市放心粮油示范店申报标准 (1)以粮油产品批零为主, 品种满足日常经营需求。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未发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3)营业场所卫生整洁,城区店内营业面积 50平方米左右,县域店内营业面积 40 平方米左右,具备与经营商品和规模相匹 配的货架或柜台。商品分类明晰有序。 (4)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有满足经营需要的信息管理系统及通讯等设施、设备。 (5)从业人员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所经营粮油产品的质量品质和保管方法及相关知识,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材料。 (6)执行国家价格管理政策,所有粮油产品均明码标价。 (7)建立粮油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建立粮油购销 台账制度及报表报送制度。 (8)有避免散装粮油、食品、杂粮受污染的防护措施。经营的散装粮油、杂粮等产品,须符合质量、卫生、储存、标签标注等规定要求。 合肥市放心粮油经销点申报标准 (1)以粮油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的零售为主,品种满足日常经营需求。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2 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3)营业场所卫生整洁,营业面积 20平方米以上,具有与经营商品和规模相匹配的货架或柜台。商品分类明晰有序。 (4)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有满足经营需要的通讯设备。 (5)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熟悉所经营粮油产品的质量品质、保管方法及相关业务知识。 (6)执行国家价格管理政策,所有粮油产品均明码标价。 (7)建立粮油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建立粮油购销台账制度及报表报送制度。 (8)有避免散装粮油、食品、杂粮受污染的防护措施。经营的散装粮油、杂粮等产品,须符合质量、卫生、储存、标签标注等规定要求。 合肥市放心粮油认定程序 (一)申请。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本着自愿原则,对照相应标准,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申 请并附相关材料。 (二)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核查,同时要征求本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 (三)认定。各县(市)区、开发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流程,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并按要求悬挂门头标识或铭牌。认定有效期为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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