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认证资料 Certification Data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孟章
- 所在行业:服务-商务服务-认证服务
- 经营模式:服务商
- 主营产品:项目申报,知识产权,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
-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 供应产品:7
2022年南通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及从培育入库到认定申报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1-12-23本文汇总了南通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包括南通市、崇川区、通州区、如皋市、海安市、如东县、启东市、启动经开区这几个地区,以及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从培育入库到认定申报的全过程,如果你想申报这个项目,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一、南通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1、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按省补助经费予以1∶1配套补助。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2、崇川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当年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20 万元,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0 万元;招引市外有效期内的高企并完成"整体迁移"手续的企业给予每家奖励20万元;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追加奖励5 万元。 3、通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当年申报高企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再奖励7万元(新认定的高企和重新认定的高企中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享受市奖励政策)。对新进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列统企业奖励2万元。 4、如皋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当年进入省高企培育库且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在孵企业另奖励孵化年房租的50%;当年首次认定(含省内迁移如皋并完成变更手续)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8万元奖励,对在孵企业另奖励孵化年房租的100%。同一企业奖励孵化年房租高不超过5万元。 5、海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给予入库培育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其中省财政15万元,市财政10万元,区镇配套5万元。给予非自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其中市财政10万元,区镇配套5万元。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按省培育资金1∶1比例配套。 6、如东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奖励5万元;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6万元(老高企奖励4万元),申报奖励连续不超过2年;认定后的再奖励5万元。 7、启东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奖励8万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不低于30万元,其中省财政吓低于15万元,市财政15万元(含培育入库奖励), 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 8、启东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推进园区企业高企认定。推动园区科技型企业加速创新,提升企业科创能力。对于区内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开发区给予2万元的培育入库奖励;企业成功提交申报材料并通过科技职能部门审核的,开发区给予4万元的申报资金奖励。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启东经济开发区在市财政补贴额度的基础上给予30%配套资金扶持,单个企业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以2021年为参考) (一)申报范围 1. 各对应申报批次截止时间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2. 凡2018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18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江苏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21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 理。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1.高新技术企业分三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23日、7月23日、8月23日。 2.企业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地通知为准。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企业需严格按照省高企申报程序要求,经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通过南通市科技局一站式高企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填报,并完成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网页底部以下简称“省网”)和“科学技 术 部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网”;登录后,通过“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 理入口”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网上申报工作。企业要确保在市平台填写的数据与省网、国网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具体流程如下: (1)首次申报企业 ①在市平台、省网、国网进行注册(注册无先后顺序要求,密码可单独设置),用户名保持一致;市平台由各地科技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通过;省网注册市区企业由市科技局进行审核,县(市)企业由各县(市)科技部门进行审核。 ②注册通过后,企业登陆市平台,选择“高企认定申报”端 口(网页右面)进入,然后依次填报高企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除外);相关证 明材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证 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 ③申报企业再次确认申报材料,无误后选择国网同步。 ④申报企业登陆国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扫描上传市平台(省网附件部分),然后选择省网同步。 ⑤企业在平台选择“正式提交”后,在各地科技部门点击“确认”前企业可以主动撤回修改。 ⑥各地通过市平台对辖区申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审核合格的通过,不合格的退回修改;修改达到合格要求后再审核通过。同时,申报企业可以登陆省网、国网,确认同步申报材料与市平台填写的数据与上传附件是否完全一致,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分别在省网、国网提交。 ⑦申报企业在省网导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表》,连同申报材料线下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企业完成以上步骤才完成本年度高企申报。企业若在市科技局通知截止时间后、省通知截止时间前,发现重大错误要修改,报市科技局同意后退回,企业在市平台进行修改,然后选择该修改模块在省网、国网同步,并分别在省网、国网检查无误后再提交。 (2)再次申报企业 已在省网、国网注册的,但未在市平台注册的企业,首先在市平台注册,注册名与省网、国网保持一致;已在市平台、省网、国网注册的企业直接登陆市平台(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其他步骤与首次申报企业②③④⑤⑥⑦相同。 2.申报企业须认真检查市平台填报申报材料,确认省网、国网同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附件证 明材料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依据。 3.各地科技部门要对企业在市平台、省网、国网填写的数据进行审核,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4.各地申报企业请将电子版高企申报材料)和纸质版高企相关申报材料报税务机 关进行审查,其中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南通创新区税务电子和纸质审查材料三批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0日、7月13日、8月13日,其他地区税务受理时间自行确定。 5.企业须将网上正式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印装订形成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地科技部门(具体要求以地方通知为准)。 6.各地现场核查其他要求以省高企申报通知为准。推荐函、《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各地各一式两份上报市科技局。 7.服务机构与受理申报企业进行绑定。中介服务机构首先在市平台注册,市科技局对服务机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服务机构再登陆市平台,选择“服务机构”身份,登录后,在右上角可以直接看到绑定企业所需的“许可号”,“服务机构”在企业登录端通过“许可号”与受理高企申报、入库申报的企业进行绑定。今年市平台在企业填写高企申报材料中将增加“中介机构”一栏,是中介服务机构受理的需要填写机构名称、代码。 8.各地要重点指导自主申报的企业。企业自行申报的,需向所在地科技部门备案,并在市平台上传备案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今年高企申报较往年有较大变化,为避免企业对高企申报的新要求、新变化掌握不准出现重大失误,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对自主申报的企业做好重点服务,了解企业申报具体负责人对高企申报的通知、要求掌握情况,做好针对性指导。 三、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以2021年为参考) (一)申报条件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注册),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或往年申报省入库未成功的企业,已在库企业、出库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时间 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市平台受理开始时间5月1日0:00,截止时间为8月31日24:00。 (三)申报要求 ①企业在市平台进行注册(如果高企申报已注册,不需要重复注册),各地科技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通过。 ②注册通过后,企业登陆市平台,选择“高企入库申报”端 口(页面中间)进入,然后填报申报材料(只填写两年的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相关证 明材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证 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 ③各地通过市平台对辖区申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通过,不合格的退回修改;修改达到合格要求后再审核通过。 选择高企申报和高企入库同时申报的企业平台注册只需一次,但“高企认定申报”、“高企入库申报”两个端 口都要进行填报。 (四)评审标准 以高新技术企业标准条件进行评审,得65分(含)以上企业入库。其中,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条件未申报入库的扣10分、符合参加年度科技创业大赛条件未报名的扣10分。 (五)汇总上报 各地于9月5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供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推荐请示和企业名 单。各地是否让企业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地自行决定。 关于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