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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达200万!2022年阜阳颍州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2-01-18阜阳颍州区为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业,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颍州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以下是政策汇总,如果你想申请其中的补贴资金,可以咨询小编了解如何申报。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依法生产经营、税收征管及统计关系在颍州区范围内,且符合颍州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导向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记录较差,存在欠薪欠资行为以及当年发生违法犯罪、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较大责任事故的企业,不能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一)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对新获得特级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首次晋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中公路工程、水利水电晋升为一级资质的,按首次晋升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加大财政贡献扶持。对年度新增财政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企业,按照新增区级财政贡献的40%给予补助。 三、加大优质企业引进力度 (一)鼓励区外优质企业到本地发展。区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我区,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我区的,注册期满一年后,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区外具有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我区,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我区的,注册期满一年后,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补。凡迁入我区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我区,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我区的,注册期满一年后,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建筑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鼓励进区企业在阜阳成立材料供应公司。 (二)加大招商引资表彰力度。对于引进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且所引进的建筑企业当年对区级财政贡献全部奖励到乡镇、街道。 (三)鼓励颍州籍人员回乡创办企业。对返乡创办的建筑企业,个年度建筑业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补。每上一个台阶奖补一次,即对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每增加5亿元,再一次性奖补5万元。 对区外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每上一个台阶奖补一次,即对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每增加2亿元,再一次性奖补5万元。 五、鼓励企业创优夺杯 对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当年获得鲁班奖的,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获得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的企业,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获得市级优质工程(颍州杯)的企业,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 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补。对新获得阜阳市政 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颍州区政 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他行业建设工程获得本行业优质工程奖项的,对应上述获奖级别参照执行(每个项目不重复奖励)。 六、优化库内企业 鼓励经营稳定、符合条件的资质以上企业入库纳统,实行优进劣汰,动态调整。对上年度新增入库建筑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一)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龙头企业,鼓励建设、施工企业建立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对建筑业企业新建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投 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 资额(不含土地费用,其中生产设备投 资占比不低于20%)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本地企业向装配式建筑企业转型,对在区内新建20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按每平方米5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奖补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绿色环保建材发展。对获得一星级建材评价标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获得二星级建材评价标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5万元,对获得三星级建材评价标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5万元,每个企业获得奖补资金高不超过25万元。 (三)引导建筑企业集聚发展。积极鼓励、合理引导建筑业企业单建、合建建筑企业总部大厦,提高产业集聚水平。区政 府分期规划建设建筑产业园,用于入园建筑业企业建设总部办公大楼等场所,一期规划建筑产业园用地50亩。建筑业企业年度纳税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优先安排入驻建筑产业园。 八、附则 (一)本政策执行中对应的实施细则,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经区政 府同意后实施,并在区政 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本政策与其他区级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区级同类财政奖励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执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进行审核确认,报区政 府同意后及时兑现。区审计局负责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已拨付资金,并纳入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黑名 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本政策涉及的奖补资金中的50%可用于奖励管理团队。 (四)本政策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阜州政办〔2020〕8号文件自行废止。 关于颍州区建筑业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