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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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孟章
- 所在行业:服务-商务服务-认证服务
- 经营模式:服务商
- 主营产品:项目申报,知识产权,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
-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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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和要求!2022年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和辅导代办机构
发布时间:2014-04-012022年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和要求有哪些?近期有朋友来咨询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有想要认定为安徽省孵化器的,可以咨询小编辅导代办。 一、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 (一)申请省级综合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安徽省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获得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且资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个;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技术咨询专家等);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20;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5家。 (二)申请省级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达到第七条前5项条件; 2.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 3.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4.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5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5.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3家以上。 (三)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四)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资或风险资超过5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对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皖北地区的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要求可降低20。 二、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要求 1.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申报(为加速我省孵化载体的发展,本年度申报不受成立年限限制),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将于3月15日开放填报),申请新认定(备案)的载体进入认定备案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填写完成后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市科技局,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市科技局要求为准。 3.各市科技局于5月10日(星期二)前,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号厅36号窗口,邮编230001),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评审专家信息表等。 4.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纸质材料,如需完善申报材料,请在市局推荐截止时间前修改完善,推荐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和修改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市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5.自贸区请按本文件要求自行组织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 关于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