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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卧涛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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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条件要求及时间大全

发布时间:2021-07-21

关于2021年苏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政策通知如下:请大家仔细参考关于该项目,有这方面需要的企业单位都可以在线免费咨询专人热线为你解答! 苏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条件要求 一、工程中心验收 1、本次验收对象为2018年批准建设的我市73家工程中心(清单另发)。 2、请各市、区科技局依据《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省科技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组织本辖区的验收工作。对未完成合同约定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的工程中心建议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二、院士工作站验收 1、本次验收对象为2019年批准建设的我市2家院士工作站(清单另发)。 2、请各市、区科技局依据《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和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开展辖区内院士工作站验收工作。 3、院士工作站应与院士团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院士团队的资源优势,联合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等。 苏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时间 1、请各市、区科技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编写验收材料,如实反映依托相关运行状况,按要求提供与验收有关的相应与信息。 2、时间进度和材料要求: (1)7月26日(周一)前,各市、区科技局将验收结果建议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服务部。 (2)8月6日(周五)前,各市、区根据市科技局审核意见完成公示,并将验收纸质材料和公示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服务部。 其中,工程中心验收材料:验收总结报告(含工程中心建设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等)及相应的佐证材料1份(A4纸打印胶装,加盖企业公章)。 院士工作站验收材料:验收总结报告(含院士工作站建设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等)及相应的佐证材料1份(A4纸打印胶装,加盖企业公章)。 (3)8月11日(周五)前,各市、区科技局正式行文报市科技局。 苏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一)符合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体现),且符合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1、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企业出具的场地,研发场地照片); 2、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材料包括团队成员清单,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团队成员的或个税,外聘人员不计入10人以内); 3、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有明确标注);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有装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需提供设备清单及不少于200万元的设备); 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证书等,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三)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项目名称为:苏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X为企业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苏州市省级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在我市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院所院士工作站和产业院士工作站的相关单位。高校院士工作站由各高校自行组织。 二、申报要求 1.新建院士工作站须符合《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立院士工作站的通知》、《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规定的各类院士工作站立项标准。 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卧涛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卧涛科技一直专注于为企业服务,包括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软件开发、可研报告、科创板精选层、科技成果评价等等,欢迎大家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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