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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时间流程及申报认定条件、奖励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21-09-30

2021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时间将在10月20日截止,还请有需要的企业单位抓紧时间,具体的申请流程步骤汇总如下,以及申报认定条件、奖励税收优惠政策汇总,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在线解答指导! 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时间流程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请科技部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申请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责任主体,企业须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作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行为。评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并取得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 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奖励税收优惠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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