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卧涛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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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卧涛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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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模式:服务商
- 主营产品: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科研楼A幢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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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规模!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瑯杯奖评选申请条件标准和认定补贴流程
发布时间:2021-11-11申报规模!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瑯杯奖评选申请条件标准和认定补贴流程 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瑯杯奖评选申请条件范围是怎样的?认定奖励扶持政策包括哪些?认定流程步骤是怎样的?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说明,需要咨询申报的个人或者是企业单位都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瑯杯"奖申报规模标准 一、 房屋建筑工程 (一)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二)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 (三) 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四) 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五) 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 (六) 1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七)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等单 体公共建筑; (八) 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公共建筑; (九)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十)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单跨大于24米的工业建 筑工程。 二、 市政工程 (一) 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 (二) 5000万元以上的桥梁及高架道路(交通枢纽); (三) 长度1公里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四) 日供水3万吨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2万吨以上的污 水处理厂; (五) 日处理4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六) 日处理4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七) 1500万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工程。 三、 园林工程 (一)工程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古建工程; (二)工程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四、 交通工程 (一) 公路建设工程 1. 公路工程决算总价在2000万元以上新建、改建、改善和 大修项目; 2. 国省公路建设里程在8公里以上; 3. 三级以上县乡公路建设里程在10公里以上; 4. 农村公路建设里程在10公里以上且在1 000万元以上 的项目; 5. 独立大、中型桥梁建设项目。 (二) 水运建设工程 1. 5000万元以上的内河工程; 2. 500吨级及以上的工程; 3. 10公里IV级及以上的内河航道整治工程; 4. IV级及以上的航道枢纽及通航建筑物主体工程; 5. 千吨级以上的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 五、 水利工程 1. 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独立发挥功能和独立施工条件的单项 工程概算)不低于2000万元且主要施工单位合同额不低于1000 万元的工程。 2. 其它具有创新示范、社会影响较大且工程造价在800万元 以上工程。 第四条“琅琲杯”奖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 严格标准、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琅瑚杯”奖每年评选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 每年获奖数量不超过60项。获奖单位为建设工程的主要承建单 位和参建单位。 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瑯杯奖评选申请范围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琅琲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市境内已经建成并 投入使用的各类新建(改扩建)工程。 第七条“琅哪杯”奖的评选工程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 工程、园林工程和交通工程、水利工程。 各类建设工程申报规模标准详见本办法附件。 第八条 申报“琅哪杯”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 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一) 房屋建筑工程,承建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单 位; (二) 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承建了 主体工程或主要分部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九条 申报“琅现杯”奖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该 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建设 工作量应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主要参建单位申报不得超过三家,且应是承担设备、电气安 装以及装饰装修等主要分部工程的单位。 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瑯杯奖评选申请条件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申报“琅琲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 有关节地、节能、环保的规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 料、新设备; (二)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 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过程质量控制符合 标准规范要求; (三) 按规定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经过使用检验未发 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质量达到本 市区域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下列建设工程不得申报“琅现杯”奖: (一) 不符合国家行业政策、技术标准的; (二) 保密工程或竣工后被、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 (三) 已经参加过“琅琲杯”奖评选未获奖的; (四) 申报工程虽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但单体工程仍有甩 项,工程未全部完工的; (五) 申报工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 申报工程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质量安全问题 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的; (七) 申报工程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 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瑯杯奖评选申请程序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 “琅琲杯”奖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申报。对于 大型市政、交通、水利建设工程,可分标段申报,也可建设单位 组织,由各标段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得超 过五家。 第十三条“琅琲杯”奖申报程序: (一)制定创优计划。计划申报“琅哪杯”奖的新开工建设 工程,申报单位应制定包括质量目标、创优措施和创优组织管理 等内容的创优计划,于开工后一个月内将创优计划报辖区主管部 门。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报住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交通工程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利工程报水利主管 部门。各辖区主管部门对纳入本地“琅琲杯”奖创优计划的创建 项目应实施专项监督,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对含有地基基础、主体 结构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进行 不少于二次的中间质量检查,其它类型建设工程进行不少于一次 的中间质量检查,检查可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并有完备的 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二) 推荐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工程,由申报单位根据 工程类别将申报材料分别向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 管部门申报。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分别按 照“琅琲杯”奖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 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在申报名额指标内择优推荐。因后期 相关审查不通过而造成申报指标缺额的,不得补报新的项目。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设工程可由申报单 位直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进行申报。 (三) 提交审核材料。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 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按工程类别分别提 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市交通运输、市水利主管部门。 市级跨区域交通、水利建设工程可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市级行 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进行申报。 第十四条“琅哪杯”奖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市交通运输、市水利主 管部门按工程类别对工程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报条件且申 报材料齐全、规范的,予以通过。 (二)现场复查。 (三) 综合评审。组织召开评审 会,对各现场复查专家组提交的建议进行综合评审,采用记 名方式,提出“琅琲杯”奖项目提名,报市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审议。 (四) 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审议通过的在网 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建设项 目进行复议,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现场复查。 (五) 审定。根据公示情况,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琅琲杯”奖获奖项目提名进行审定。 (六) 发布。对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琅琲 杯”奖获奖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 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瑯杯奖申报奖励补贴 第五章 成果应用 第十五条“琅堺杯”奖评选结果纳入全市建设市场信用评 价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范畴。 第十六条 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可根据政策规定或合同约 定,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市行业主管部门从“琅琲杯”奖获奖项目中按自 愿申报原则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参评省优“黄山杯”奖。 第十八条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发现获奖工程存在质 量问题的“琅哪杯”奖工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撤销该 工程“琅现杯”奖称号,收回证书,并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