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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卧涛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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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补贴和申报条件、运行程序2022年政策

发布时间:2021-12-01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安庆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补贴和申报材料条件2022年政策,需要咨询或者代申请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安庆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 对评价结果为优的省企业技术中心,给予通报表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对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奖补,以引导和鼓励省企业技术中心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省企业技术中心发展。 支持省企业技术中心承担国家和省相关研发任务,按规定享受有关国家优惠政策。 安庆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比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技术创新基础条件,以及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 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2.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五)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安庆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程序: (一)数据采集。省企业技术中心应于当年4月底前将评价材料报送到所在市或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并对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真实性出具意见。 (二)数据初审。各市或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省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并于5月底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核查评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省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核查方式包括函询、召开核查会和现场核查等。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 (二)评价得分70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间为良好。 (三)评价得分60分至70分(不含70分)之间为合格。 (四)评价得分低于60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1、材料弄虚作假并经查实; 2、逾期拒不报送评价材料; 3、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3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第六条(四)中规定的标准。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行文公布。 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从上报评价材料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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