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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申报奖补及条件汇总(奖种设置与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21-03-17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资金申报奖励资金有多少?申报条件要求是怎样的?省科学技术奖由江苏省设立,用于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所以企业和个人都可以申请的,具体要求以下已经汇总,也可以直接拨打: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种类 奖种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申报奖补 省科学技术奖由省颁发证书和奖金。 奖种设置与奖励标准: (一)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人,每人奖励200万元。 (二)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2人,每人奖励100万元。 (三)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其中,一等奖项目不超过45项,每个项目奖励30万元;二等奖项目不超过90项,每个项目奖励20万元;三等奖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 (四)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30万元。 (五)企业技术创新奖。每年评审一次,每项奖励20万元。 (六)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评审一次。 (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省级配套奖励。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及与之相当的其他奖励的人才,省科学技术奖励资金按国家颁发奖金的同等标准给予奖励。 奖金由获奖个人或获奖单位自主使用。 对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科学技术奖的,由省科技厅报省批准后撤销奖励并追回奖金。 鼓励地方、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适当奖励。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申报条件及绩效评价 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采取年度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年度评价是指对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开展的绩效评价。按照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省科技厅每年开展一次年度绩效自评价,省财政厅根据需要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综合评价是指对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和实施总体情况的系统性评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可根据省科学技术奖励改革发展需要,、数据分析、专家咨询、调研座谈、案例和关键指标分析等方法,阶段性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综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省科学技术奖励目标定位与我省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奖种设置、等级划分、数量设定、奖金标准的合理性,评奖机制的科学性,提名与评审工作的规范性,提名方、评审专家、评审对象、科技界、社会公众对奖励工作的满意度,奖励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影响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的其他相关事项。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的重要依据。 加强绩效评价工作责任约束,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科学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评价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 详细内容请直接咨询以下政策指导电话,专人24小时在线为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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