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卧涛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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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卧涛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人:江渔
- 所在行业:服务-商务服务-其它商务服务
- 经营模式:服务商
- 主营产品: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科研楼A幢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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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和申报条件管理办法解析
发布时间:2021-04-152021年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已经在申请认定中了,想要入驻孵化器的企业单位可以咨询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和申报条件管理办法盘点如下,孵化器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想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请直接联系以下指导电话: 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 孵化器应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服务效率。有条件的孵化器应形成“众创-孵化-加速”机制,提供全周期创业服务,营造科技创新创业生态。专业孵化器要着力提升公共技术服务功能,为孵化企业提供低成本、高品质的增值服务,形成鲜明的专业特色。 孵化器应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打造专业化创业导师队伍,为在孵企业提供精准化、高质量的创业服务,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推动留学人员、科研人员及大学生创业就业。 孵化器应提高市场化运营能力,鼓励企业化运作,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提升自身品牌影响力。孵化器应积极融入全球创新创业网络,开展国际技术转移、离岸孵化等业务,引进海外优质项目、技术成果和人才等资源,帮助创业者对接海外市场。 各级地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应在孵化器发展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对运行发展良好的省级孵化器,优先推荐申报孵化器。 各地区应结合区域优势和现实需求引导孵化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机构等主体建设专业孵化器,促进创新创业资源的开放共享,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 1、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机构在江苏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2/3以上;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获得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1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60%以上,每15家在孵企业至少拥有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20%;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10家。 2021年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和申报条件管理办法如上,该项目将在6月初截止,请大家提前准备,有需要入驻申请认定的企业公司想要资源或者代理申请的请联系我们卧涛科技为你在线解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