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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2021年张家港市领军 人才计划申报奖励补助及申报条件时间
发布时间:2021-08-252021年第三批张家港市领军 人才计划申报开始了,那么申报张家港市领军 人才计划有哪些奖励补助政策?需要满足哪些基本申报条件?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9月22日,所以,想要申报张家港领军 人才计划的朋友们,抓紧时间做好申报工作,也可以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卧涛科技,10年人才项目申报经验!
一、张家港市领军 人才计划申报奖励补助
(一)项目引进培育资助
1.项目资助资金
(1)张家港市级资助获评我市重大创新创业团队的,高给予 5000 万元的项目综合扶持,其中,项目资助资金高 1600 万元。获评我市创业类领军 人才项目的,分三个等次(重点推荐特别优 秀类、重点推荐类、优先推荐类)分别给予 300 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资助资金,创新类给予 50 万元资助资金。对培养入选国家重大工程人才专家(长期创新类)特聘专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领军 人才的企业,给予企业和专家人才总额 100 万元的发展资助。对培养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创新人才的企业,给予企业和专家人才总额 30 万元的发展资助。对全职引进海内外院士、国家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 尖人才的,根据人才薪酬和用才绩效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并给予引才单位 3 年高 500 万元的引才补贴。
(2)对经本市申报入选苏州市“姑苏计划”的,给予高 400万元的项目资助,其中,重大团队可获得高 5000 万元资助。
(3)对经本市申报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的,给予高 800万元的项目资助。
(4)对经本市申报入选国家重大工程人才专家的,给予高 100万元的项目资助。
(5)对经我市申报入选国家重大工程人才专家、江苏省“双创计划”、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的项目,在获得国家、省和苏州财政资助的同时,可叠加享受张家港市领军 人才计划的项目资助。
2.项目发展奖励经绩效评估发展成效突出的,可授予“领军 人才创新创业示范企业”称号,并给予 20~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3.项目滚动支持鼓励领军 人才(项目)快速发展,根据创业类项目实际发- 2 -展绩效,经评审评估,对升级项目给予滚动支持,按照升级后项目等次,一次性补足财政资助资金。
(二)项目发展金融支持
1.银 行信 贷 支持
(1)对符合要求的人才企业提供融 资担 保,高提供 500万元政策性担 保,其中,重大创新创业团队高提供 1500 万元政策性担 保;对人才企业开展信 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人才信 贷风险专项基 金给予 70%政策性风险补偿分担。
(2)银 行贷 款贴息。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信 贷融 资,可按照人民银 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给予 50%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利息补贴,长贴息 3 年。其中,重大创业创新团队高补贴500 万元,贴息时间长 5 年。
2.股权融 资支持
(2)实施投 资奖励和风险补偿。对投 资初创期人才企业的投 资机构,经审核按实际投 资额给予高 15%(单个项目高50 万元)的投 资奖励;5 年内发生投 资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额给予高 30%(单个项目高 300 万元)的风险补偿。
3.科技保险支持
参照我市政策性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相关规定,领军 人才(项目)购买的商业性“研发类、产品类、融 资类、人员类、财产类、环境类”等六大类规定科技保险的,可每年享受高 10 万元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
(三)领军 人才生活资助
1.创业类领军 人才可长 3 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房。在人才公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享受每年高 3 万元的租房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 3 年。
2.对符合条件、在本市购置自住房的领军 人才,经评估审核,按下列标准分年度享受安家补贴:
(1)中 国 科 学 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创业类人才资助 300万元,创新类人才资助 150 万元。
(2)国家重大工程人才专家:创业类人才资助 200 万元,创新类人才资助 100 万元。
(3)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人才、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 人才计划”人才:创业类人才资助 100 万元,创新类人才资助 50 万元。
(4)张家港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创业类人才资助 20万元,创新类人才资助 10 万元。
(5)在重大创新创业团队中,领军 人才本人可获得购房安家补贴高 300 万元,其他全职核心团队成员可享受每人高100 万元总额不超过 600 万元的安家补贴。
(6)列入产业化重点培育库的创业企业领军 人才可享受高 145 万元的“领军 人才综合保障计划”。
(四)领军 人才团队成员建设
1、政 府每年组织 3 次左右外出招聘活动,贴补参加企业主要的交通、食宿、招聘费用;领军 人才企业还可免费参加一定的市内 招聘活动。
2、对引进的企业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高 10 万元的安家补贴。企业引进全职人才且人才个人年度计税薪酬超过50万元的,对超过部分给予引才企业5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引才补贴。企业柔性引进国内外一流专家且专家个人年度计税薪酬超过 50万元的,对超过部分给予引才企业 50%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的引才补贴。企业通过猎头机构引进年薪 30 万元以上人才并全职服务两年以上的,按佣金的 50%(单个人才高 15 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高 100 万元)给予企业引才补贴。
3、参加张家港市企业创新积分管理的企业引进的优 秀人才按要求高可以享受 30 万元购房补贴。
4、对开展股权激励的人才企业给予 50%高 5 万元的费用补贴,对人才企业全职引进并享受股权激励的核心团队成员,同等落实人才公寓、健康体检等生活待遇政策。
二、张家港市领军 人才计划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已注册落户的创新创业项目、有落户意向的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2.申报人已取得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及以上学 位;
3.申报人应有3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比较突出业绩,来我市时间不超过2年,在苏州其他市县未注册落户,主要精力在张家港企业;
4.申报人掌握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申报项目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5.符合我市领军 人才项目申报的其他条件。
三、张家港市领军 人才计划申报时间流程
1.材料申报(2021年9月22日截止)
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系统申报,申报人访问“张家港领军 人才网”点击“项目服务”,进入张家港市领军 人才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或直接登入张家港市领军 人才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注册通过后即可进行项目申报。2.初审、项目网评
通过初审和项目网评的申报人,发放参加面试综合评审会的邀请通知。
3.面试综合评审会(2021年10月)
受邀参加面试综合评审会的申报人(仅限申报人本人)凭规定日期内的机 票、车 票(详见面评通知)、护 照及出入境记录等凭证可获定额差旅费补助。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初审、项目网评
结果公布以后,按规定注册落户后享受相关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