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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国 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1-06-30

2021年江苏省国 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申报在9月30日结束,江苏省朋友如何申报国 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呢?申报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江苏省国 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条件: (一)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具有鲜明地域或民族特色,文化生态保持良好;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当地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当地民众广泛参与,认同感强; (四)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实物、场所保存利用良好,其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良性的发展空间; (五)所在地人民 政 府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自然生态环境基本良好、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为完整的乡镇、村落、街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依存的重要场所开列清单,并已经制定实施保护办法和措施; (六)有承担国 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七)在省(区、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内已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两年以上,成效明显。 江苏省国 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流程: (一)申报地区人民政 府作为建设单位向省级人民政 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报国 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 (二)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审核论证,经省级人民政 府同意后,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设立国 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   (三)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地区,组织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文化和旅游部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对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组织专家论证,提出论证意见。根据论证意见,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地区名 单,批复设立为国 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江苏省国 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材料: (一)省级人民政 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设立国 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和省级人民政 府同意申请的相关文件; (二)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 (三)省级人民政 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意见; (四)本省(区、市)内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的相关文件; (五)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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