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恩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资料 Certification Data
合肥恩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钱晓
- 所在行业:服务-其它服务-其它服务
- 经营模式:服务商
- 主营产品:专利代理,商标代理
-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国信大厦11楼
- 供应产品:1
2021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申报条件范围、时间流程
发布时间:2021-12-012021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关于合肥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申报的范围、条件及申报的流程,想要申报的朋友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可随时咨询小编: 一、2021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一)绿色建筑示范 绿色建筑项目示范。申报项目应为2023年年底前竣工的民用建筑,优先支持已开工的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或2022年年底前竣工项目列入示范。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应达到二星级及以上。居住建筑类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5万平方米(不含配套公建),公共建筑类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2万平方米。 (二)装配式建筑示范 装配式建筑项目示范。申报项目应为2023年年底前竣工的民用建筑,优先支持已开工项目或2022年年底前竣工项目列入示范。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应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A级及以上或《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DB34/T 3830-2021)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居住建筑类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5万平方米(不含配套公建),公共建筑类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2万平方米。 装配式绿色农房区域试点。申报主体是具有较好的装配式绿色农房产业能力或项目支持的县(区),2023年年底前完成装配式绿色农房试点项目建设,开展装配式绿色农房课题研究。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区域试点。申报主体是具有较好的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产业能力或项目支持的县(区),2023年年底前完成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试点项目建设,开展高层钢结构住宅、新型建筑工业化结构体系试验等研究。 (三)建筑节能示范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示范。申报项目应为2023年年底前竣工的民用建筑, 优先支持已开工项目或2022年年底前竣工项目列入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万平方米且编制节能改造方案,改造后单位面积能耗下降比例应不低于15%。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示范。申报项目应为2023年年底前竣工的民用建筑, 优先支持已开工项目或2022年年底前竣工项目列入示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万平方米,项目集成应用2种以上可再生能源技术。其中: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太阳能保证率不低于40%;地源热泵项目系统制冷能效比不低于4.0;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电量比不低于2%。 光伏建筑应用区域试点。申报主体是具有较好的光伏建筑应用政策支持、产业能力和市场规模,并在规划、财政、建设等方面出台了行之有效激励政策的城市。申报城市应制定详细的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发展规划,发展规划合理可行,年度工作任务详实。申报城市近两年建设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20MW,2023年底前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并开展既有居住建筑改造中太阳能技术应用研究,以及铜铟镓硒、光储直柔等光伏材料和技术攻关与应用。 (四)超低能耗建筑示范 超低能耗建筑区域试点。申报主体是具有较好的超低能耗建筑应用政策支持和产业能力,并出台了行之有效激励政策的城市。申报城市应制定详细的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规划,发展规划合理可行,年度工作任务详实。申报城市建设中应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开展既有建筑能耗调研、夏热冬冷地区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研究,以及气凝胶等新型建筑保温材料科技攻关。 二、2021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1、示范项目应以业主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请表、申请书和汇总表,盖章后报送市城乡建设局。 2、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申报项目的梳理汇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推荐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2日前将示范项目纸质申请表(一式六份)、申请书(一式六份)和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各示范项目申请表、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