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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人才奖补政策12类!奖励补助博士工作站、高层次人才、东至英才计划

发布时间:2022-12-26

东至县人才奖补政策有哪些?小编整理了12类人才奖补政策,内容包含奖励补助博士工作站、高层次人才、东至英才计划、产业创新团队、东至县十大优 秀企业家等等,对东至县人才奖补政策感兴趣的朋友可咨询小编: 一、奖补人才引育平台建设 1.成功申报博/院士工作站的在市级给予企业新建的国家 级、省级博士工作站30万元、15万元奖励的基础之上,再给予50%的配套奖补。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功升格为国家 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再给予5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东至英才计划”(2020—2025年)打造区域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20〕31号) 2.确定为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从就业专项资金结余中拨给3万元工作启动经费,根据工作目标完成考核情况,按每新培养1名高级工1000元、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30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补助经费。 政策依据:《东至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东人社秘〔2018〕126号) 3.实施重点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经考核验收对成效突出的重点项目予以表彰,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3等奖3个,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建立健全推进人才工作六项机制的意见(试行)》(东秘〔2018〕128号)、《关于实施新时代“东至英才计划”(2020—2025年)打造区域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20〕31号) 二、奖补重点人才队伍引育 4.对企业或科研单位自主引进或培育的高层次人才,在东至工作1年以上的,入选省级引才计划的,给予企业/科研单位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东至英才计划”(2020—2025年)打造区域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20〕31号) 5.入选国家 级引才计划的,给予企业/科研单位一次性10万元奖励,其中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直接奖给高层次人才。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人才项目及市“322”产业创新团队、市“优 秀引才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和1000元项目申报奖补。 政策依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东至英才计划”(2020—2025年)打造区域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20〕31号) 6.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加快引进和培育职业经理人。安排8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企业家培训,对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授予“东至县十大优 秀企业家”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中 共东至县委 东至县人 民政 府 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16 号) 7.企业新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工程师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的,签订劳动合同、办 理社会保险,并分别给予每人每月800元、800元、1000元生活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东至英才计划”(2020—2025年)打造区域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20〕31号) 三、奖补人才引育评审机制改革 8.加强与“大院大所”合作,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产学研联盟。对于高校、科研机构在东至建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且运营成效优良的,给予研发或运营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东秘〔2018〕128号) 9.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采取“双聘制”等方式开展人才合作,发展“星期天工程师”“云端工程师”和“轨道人才”等人才共享模式。柔性引进的人才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协议且服务满一年,给予一定的薪酬补助、项目资助、生活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东至英才计划”(2020—2025年)打造区域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20〕31号) 10.优化职称评审方式,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规定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建立特殊人才评审绿色通道,积极承接省下放的部分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政策依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东至英才计划”(2020—2025年)打造区域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20〕31号) 四、奖补人才服务保障升级 11.开展县“拔尖人才”申报、培养、管理、服务工作,给予年度考核合格的县级拔尖人才每人每年6000元人才津贴标准。 政策依据:《东至县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东办秘〔2018〕73号) 12. 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加大人才生活保障和服务力度,企业从县外新引进人才,优先提供人才公寓等人才安居工程。新增建设200套以上人才公寓,提升专家人才健康体检服务标准。 政策依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东至英才计划”(2020—2025年)打造区域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2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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