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恩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资料 Certification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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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钱晓
- 所在行业:服务-其它服务-其它服务
- 经营模式:服务商
- 主营产品:专利代理,商标代理
-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国信大厦11楼
- 供应产品:1
2023年合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条件、材料及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
发布时间:2023-01-312023年合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报了!本次申报有3个批次,关于2023年合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条件、材料及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的内容,小编已经整理了,对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不明白的欢迎咨询小编: 2023年合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 (一)在我区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0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更名指南见附件5)。 2023年合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主要领域有 :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 进制造与自动化。 2、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 注册,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满一年 ; 企业通过自主 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 , 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且不少于 1 件授权且有效的知识产权。 3、企业科技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 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 183 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 职和临时聘用人员)总数占企业当年职工 总数的 10% 以上 ;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艺术、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 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在近三个会计年度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 期销售收人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 a.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b.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以内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c.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 ( 注 :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 5、上一年度,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人的 60% 以上 ; 6、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7、目前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方式只支持查账征收,即近 3 年企业税收方式必须都为查账征收。 2023年合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 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已签订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 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 件)。 3.证 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 件的复印件。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 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 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见附件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6.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 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 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7.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9.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10.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 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 保名 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 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网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2023年合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地点 2023年合肥高新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工作分三批进行:第 一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4月10日;第二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6月8日;第三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8月8日。 第 一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高新区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1003办公室),并同步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 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务平台”。 第二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3年6月8日前,报高新区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1003办公室),并同步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 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务平台”。 第三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3年8月8日前,报高新区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1003办公室),并同步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 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