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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1-11-26

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无征 信不良记录。 2.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 3.已获国家、省等各类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承担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在研项目尚未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承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科技攻关项目单位除外)。 5.本年度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 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3年6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应为项目承担单位职工,如项目负责人非承担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承担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7.申报指南1-8项,项目申报单位自筹 资金不低于240万元,指南9-10项,项目申报单位自筹 资金不低于50万元。 8.项目申报书编制要科学合理,项目一经批准立项,技术和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 9.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项目申报: (一)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政策第32条:对重点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重大研发类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合肥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申报材料: (1)合肥市“借转补”项目申报书; (2)“借转补”项目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 (3)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 明、近三年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经审计的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经税务部门盖章的近3个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证 明附件材料。单位成立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算。 (二)医疗卫生研发项目 政策第31条: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法的自主创新研发或引进应用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的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综合 医院三甲)、市属综合 医院三级、市属专科医院三级及以上、市属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须与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联合申报。 (2)在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承诺书填写时,科研指标目标要量化。 申报材料: (1)合肥市“借转补”项目申报书; (2)“借转补”项目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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