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资料 Certification Data

奥灿控股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所在行业:服务-商务服务-知识产权
  • 经营模式:服务商
  • 主营产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 供应产品:33
当前位置:首页>企业动态> 阜阳市科技创新券后申报补助

阜阳市科技创新券后申报补助

发布时间:2021-02-22

一、科技创新券的申领 (一)申领对象 2018年度创新券支持对象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孵企业及已在孵化器业务管理平台或众创空间登记备案的创客(团队)等,财务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1.中小微企业:市内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期限不满5年、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2.在孵企业:已在孵化器业务管理平台备案的在孵企业,与开展合作的服务机构无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3.创客(团队):已在孵化器业务管理平台登记信息并持有由孵化器或众创空间颁发的“创客护zhao”,拥有具备一定技术基础和市场前景、有潜力转化为具体产品或服务的科技成果。 4.对符合创新券发放条件,并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创客(团队),优先予以推荐。 (二)支持范围 向非关联的创新载体购买科技创新活动中所需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认证、检索查新、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科技金融及企业共享使用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国内外的研发设备配套软件购置等科技服务,可用科技创新券抵用一定比例的实际服务费用。 本办法所指科技服务范围,不包括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软件著作权注册等知识产权过程所需服务。已享受其他市科技专项资金奖补的科技服务,不重复享受创新券政策。 (三)申领要求 1、科技创新券采取先申请后补助的方式;科技创新券限于申领单位自己使用,不得转让、买卖、赠送、兑换现金和重复使用。 2、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或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成果或技术服务支fu科技创新券抵用交易费用时,应与自付kuan配套使用,其中抵用金额不得超过交易总费用的50%。 3、一个科技服务项目申领不超过20万元,一个企业和团队申请创新券的补贴不超过60万元。 (四)申领材料 1.《科技创新券发放申请表》; 2.相关证ming材料复印件,包括企业代码证、营销收入证ming、在孵企业证ming、创客(团队)证ming及相关技术成果。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完成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报送申报材料并提交《阜阳市科技创新券申请企业汇总表》(见附件)。


上一篇:阜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条件

下一篇:阜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条件及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