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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1-02-23

市科技计划的主要任务是: 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产业技术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科技支撑。 (一)高新技术领域: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科研仪器设备等研发和应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农业农村领域:支持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业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引领支撑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 (三)社会发展领域:支持人口健康、资源环境、生物医药、防灾减灾、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社会民生领域技术研发,支持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提升科技惠民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创业领域:资助滁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的获奖项目,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展壮大。 优先支持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国际合作基地等国jia级、省级创新平台承担实施项目,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市科技计划一般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和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对于战略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要求较高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可在明确申报单位资质、研究基础、技术创新能力和项目实施保障条件等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定向委托或征集揭榜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guan企事业单位、在滁高校、依法设立的新型研发组织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经费保障、人才条件及技术装备等; (三)有规范有效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申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科研、社会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或被纳入滁州市失信黑名dan等情形; (五)符合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申报限制: (一)同一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的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 (二)已获得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承担单位存在应结未结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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