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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灿控股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所在行业:服务-商务服务-知识产权
  • 经营模式:服务商
  • 主营产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 供应产品: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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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

发布时间:2021-03-15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 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知识产权。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 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所有权变更。 我: (三)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说明。 (四)中介机构。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并须在“省系统”登录上传符合《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 明材料扫描件和中介机构承诺书。 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申报程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上申报和受理等环节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务,实行业务办 理“不见面”。相关纸质材料可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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