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灿控股有限公司
认证资料 Certification Data
奥灿控股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所在行业:服务-商务服务-知识产权
- 经营模式:服务商
- 主营产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 供应产品:33
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申报补助
发布时间:2021-05-13申报对象:
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单位。
申报补助:
(一)重大工程补助研发生产设备投入。对第三批、第四批和第五批重大工程承担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与重大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研发生产设备实际投入审核后进行补助。
(二)重大专项补助研发试制投入。对第三批、第四批和第五批重大专项承担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与重大专项建设内容相关的研发试制实际投入审核后进行补助。
申报相关方职责:
(一)申报主体职责。各有关市“三重一创”办(发展改革委)是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引导资金的申报主体,负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及所在开发园区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和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核验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同时登录“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导入《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比对重复支持和风险预警等情况,报经所在市人 民 政 府同意后,联合市财政局行文上报(附件1)。
(二)项目承担单位职责。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编制要求具体负责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对申报事项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资金申请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张冠李戴、重复申报。如因项目单位自身原因放弃本次资金申请,需按程序报备并说明原因。
申报材料内容:
(一)重大工程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1.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上报的请示文件
2.承担单位真实性承诺
3.重大工程建设工作总结
4.研发生产设备购置情况
5.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费用审计报告
6.其它相关证 明材料
(二)重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
1.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上报的请示文
2.承担单位真实性承诺
3.重大专项建设工作总结
4.产品研发、样机(样品)试制及检验检测情况
5.研发人员名 单及工资
6.产品研发、样机(样品)试制及检验检测费用,研发人员工资审计报告
7.其它相关证 明材料
(三)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附件4)
为避免财政涉企项目重复支持,在申请安排引导资金前,请按要求规范填报《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不得修改表中信息项,信息项下有标红(必填项)则必须填写,带下拉框的信息项需要从下拉框中点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