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资料 Certification Data

奥灿控股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所在行业:服务-商务服务-知识产权
  • 经营模式:服务商
  • 主营产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 供应产品:33
当前位置:首页>企业动态> 安徽省绿色工厂申报条件

安徽省绿色工厂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28

省级绿色工厂评价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内部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四)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五)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通过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满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能源审计。 (六)企业相关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七)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 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省级绿色工厂资格: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审的; (二)复审结果不合格的; (三)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四)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 (五)企业自行要求撤销其省级绿色工厂的; (六)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 单的; (七)在日常监督管理或节能监察过程中,发现不能继续保持省级绿色工厂一般要求的。


上一篇:安徽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申报管理办法

下一篇:淮北市支持新建制造业项目申报补助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