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工程验收有哪些要求?
2021-03-08 15:35:56
水力发电工程的验收要求:1.政府验收应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委员会负责;法人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 2.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 3.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结论意见。
水力发电工程的验收要求:一、阶段验收的申请 工程截流验收,项目法人应在计划截流前6个月,向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工程截流验收申请。 机组启动验收,项目法人应在第 一台水轮发电机组进行机组启动验收前3个月,向工程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报送机组启动验收申请,并抄送电网经营管理单位。 二、阶段验收组织 工程截流验收由项目法人会同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并邀请相关部门、项目法人所属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或中央管理企业)、有关单位和专家参加。
水力发电工程的验收要求:一、特殊单项工程验收 特殊单项工程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特殊单项工程验收委员会进行,必要时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会同有关部门或单位共同组织特殊单项工程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 二、枢纽工程专项验收 枢纽工程专项验收由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并委托有业绩、能力单位作为技术主持单位。 三、工程竣工验收 2. 水力发电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 水力发电工程竣工验收由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并委托有业绩、能力单位作为技术主持单位,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并邀请相关部门、项目法人所属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或中央管理企业)、有关单位和专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