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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2022年铜官区区长质量奖奖励补贴及申报条件管理办法汇编

2022-07-20 09:51:31      来源:一大把网站

摘要: 根据铜官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2年铜官区区长质量奖奖励补贴及申报条件细则,如果铜官区企业想要申报该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卧涛科技,专注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10年! 一、铜官区区长质量奖奖励补贴

根据铜官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2年铜官区区长质量奖奖励补贴及申报条件细则,如果铜官区企业想要申报该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卧涛科技,专注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10年! 一、铜官区区长质量奖奖励补贴 区长质量奖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得正奖和提名奖的企业均不超过2个。 (一)获得正奖的企业,由区政 府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奖励获奖企业人民币50万元; (二)获得提名奖的企业,由区政 府颁发证书,并奖励获奖企业人民币15万元。 二、铜官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对象 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建筑业、服务业领域符合区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均可自愿申报;鼓励我区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积极申报。 三、铜官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条件 (一)在本区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3年以上相应资质和证照的法人(市属以上企业,可以是二级法人)。 (二)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导向、节能减排等政策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9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其他相关体系认证,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区域领 先水平。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及生态损害、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 (五)获得正奖的企业,两届内不得再次申报区长质量奖。 四、铜陵市铜官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弘扬质量领域先进事迹和铜都工匠精神,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铜官区区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区长质量奖”)是区政 府在铜官区质量领域授予各类企业的高荣誉。 第三条 区长质量奖的评选遵循申请自愿、免费和评选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区长质量奖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得奖项的企业不超过2个。 第五条 区长质量奖评选应当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等标准为评选依据。 第六条 铜官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 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区长质量奖评选表彰等工作。评委会主任由区分管副区长担任,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区长质量奖申报、评审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 区长质量奖的奖励和评审工作经费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 奖励经费主要用于支持获奖企业技术改进、经验交流、人员培训、推广宣传,不得挪作他用。获奖企业要应用好奖励资金,持续提高管理水平,积极争创市级、省级和国 家 级质量管理荣誉。 第二章      申报、核实和受理 第八条 申报区长质量奖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区区域内注册及合法纳税,具有3年以上相应资质和证照的法人(市属以上企业,可以是二级法人)。 (二)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导向、节能减排等政策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其他相关体系认证。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区域领 先水平。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及生态损害、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 第九条 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6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区长质量奖。 第十条 高新区管委会、西湖镇、东郊办事处、各社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企业的培育和推荐,同时做好获奖企业先进经验和成果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十一条 在区长质量奖评选前,评委会办公室应通过区级主要新闻媒体或区政 府网站公告申报起止日期及工作安排等信息。 第十二条 申报企业应按规定填写申报表,提供申报证 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三条 评委会办公室应通过函审或会审的方式对申报企业实施资格审查,评委会各成员单位应从主体资格、申报渠道、申报程序、材料规范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 采用函审形式的,评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向评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意见。采用会审形式的,评委会办公室应形成资格审查会议纪要。对符合要求的申报企业决定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反馈审查结果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      评选与表彰 第十四条 对已受理的申报企业,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工作组开展评审。 专家工作组对申报企业开展材料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报告和评价得分;获得500分以上的申报企业,进入现场评审阶段(总分1000分)。 专家工作组开展现场评审时,需根据参评企业现场评审情况,形成书面现场评审报告和评价得分报评委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 评委会召开会议,听取评委会办公室关于评审情况的汇报,提出获奖单位建议名 单。拟获奖企业现场评审需获得500分以上,如申报企业均未达到奖项规定分值的,该奖项空缺。 第十六条 由评委会办公室将拟定的区长质量奖名 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七条 公示通过的拟获奖企业,由评委会办公室提交区政 府批准。 第十八条 获奖企业名 单经批准后,由区政 府发文通报表扬。对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由区政 府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奖励获奖的企业人民币20万元。 第十九条 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将优先推荐参评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 府质量奖、铜陵市市 长质量奖。同时,对获奖企业在项目招投标、政 府采购、品牌培育、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大支持。 第二十条 获奖企业在使用区长质量奖荣誉时,应当注明获奖年度。 第二十一条 获奖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鼓励获奖企业为有提升质量管理和创新能力意愿的组织提供指导、服务,积极参加卓越绩效模式及相关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方法宣讲活动。 第四章      监 督 第二十二条 评委会办公室组织成立监督工作组,负责对区长质量奖评审期间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参与区长质量奖评选的人员与申报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监督工作组对回避情况进行监督,对未主动提出回避的人员可以提出回避建议。 第二十四条 接受区长质量奖现场评审的企业,可对现场评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纪律作风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反馈至监督工作组。 第二十五条 申报企业应当主动声明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参与评选表彰的有关机构和人员,应当保守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二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区长质量奖的企业,取消其两届区长质量奖的申报资格。对已授奖的,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公开通报,并由其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对参与区长质量奖工作的人员,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违纪行为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异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区长质量奖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办公室提出。 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原则上须以实名方式提出异议,以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第二十八条 评委会办公室对受理的异议,可组织专家进行调 查。涉及异议的组织、推荐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异议调 查,不得推诿和延误。对异议处理的结果应当告知异议方,并通报推荐单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铜官区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铜官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区政〔2016〕38号)和《关于印发铜官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区政办〔2016〕51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键词: 铜官区区长质量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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