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元奖励来拿!宣城市科技进步奖申报奖励、条件
2022-12-12 15:40:05 来源:一大把网站
摘要: 宣城市科技进步奖申报奖励、申报条件的内容,小编已经整理了详细的内容,宣城市科技进步奖是一个热门项目,宣州区、宁国市、郎溪县、广德县 、泾 县、绩溪县 、旌德县朋友想申报科技进步奖项目可咨询小编在线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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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科技进步奖奖励补贴
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d一完成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d一完成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上述奖励资金70%用于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
宣城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
根据《宣城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宣城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宣城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国科发监〔2021〕37号),提名项目(人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原则上应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d一完成人。应突出被提名人的历史定位和科学贡献,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地位。
2.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着)应当于2020年3月3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篇。所列论文(专着)署名d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1年度省科技奖。(缓评及异议处理完毕不影响再次提名的项目除外)
9.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以上政f科技奖励。
10.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d一完成单位须是宣城市内注册的单位。
11.提名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将记入宣城市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关键词:
宣城市科技进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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