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报送事项说明!
2021-01-25 11:41:49 来源:一大把网站
摘要: 南京市企业想要申报江苏省入库的企业需先在“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在进行申报材料的报送。关于南京市企业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的条件及申报材料报送事项的说明内容如下:
南京市企业想要申报江苏省入库的企业需先在“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在进行申报材料的报送。关于南京市企业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的条件及申报材料报送事项的说明内容如下:
南京市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条件:
本年度申报省入库的企业需符合《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中所规定的条件,并在栖霞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2017-2019年度我区已纳入省入库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
《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省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江苏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江南京市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材料报送:
(1)企业通过省库系统生成并打印《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及相关证ming材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淡蓝色封面胶装成册,封面标注正副本且确保正副本一致,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正本材料中财务审计报告、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副本材料中可以用复印件。证ming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
(2)《202x年度省入库企业情况表》、《202x年度省入库企业信息表》不胶装在材料中。
(3)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将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受理、推荐省入库申报材料。区科技局将会同cai政部门,认真做好入库企业的审核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入库企业的合规性严格把关。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区科技局向市科技局推荐上报。
4.申报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关键词:
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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