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
2021-03-30 17:18:04 来源:一大把网站
摘要: (一)申请单位为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产品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的研发、生产企事业单位。
认定范围:
第四条 认定范围为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领域为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重大技术装备,以及重大关键成套装备、数控机床、工程机械、重型矿山机械、电工电气机械、化工机械、冶金机械、农业机械、轻纺机械、内燃机、现代仪器仪表、汽车及关键系统部件、船舶制造、基础关键部件及其他重点机械等。
申报滁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产品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的研发、生产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产品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特征,并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要求。其中,成套设备售价在1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售价在50万元以上,关键部件售价在20万元以上。
(三)符合导向。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工业发展规划要求,并列入安徽省重大技术装备发展规划或年度实施计划。
(四)产权明晰。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申请单位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
(五)技术先进。申请单位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六)质量可靠。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 疗 器 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关键词:
滁州市首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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