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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申报条件和申报时间

发布时间:2021-08-11

申报条件: 1.2020年7月1日后新开工,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且位于江苏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六项以上、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两项以上,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水平达到国内领 先; 3.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4.三年内完成申报全部新技术内容。 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附件1)。 2.新技术应用内容相似的工程项目,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新技术应用过程中有所创新的除外。 3. 3.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文件要求认真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附件2)。 4.企业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工程建设类中的“优质工程申报”系统申报。申报书下 载打印盖章后需扫描原件上传。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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