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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21年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申报时间程序

发布时间:2021-03-18

关于南京市2021年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申报何时开始?依据往年经验分为两批进行,一批申报即将开始,具体申报程序和材料如下: 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有申报意愿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提交《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报告》(附件1)、《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数据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其中,开展校企合作、联合育人等相关情况需合作院校予以。合作院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支持企业完成申报工作。设区市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研究推荐企业,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省属国有企业、省内大型民营企业申报建设产教融合 型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 同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特殊行业的企业可 通过省主管部门直接推荐申报。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复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向社会公示。 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建设培育: (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相关部门结合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支持企业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教育,深度参与“引企入教” 改革,推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企业办学重要主体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 提高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 (二)建设培育企业要在入库后 3 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成果, 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纳入建设培育库的企业,经过至少 1 年的建设培育期后,经企业,并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达到国家认证标准的向国家申报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享受国家相关支持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的企业进行逐年、分批认证, 并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推介。 关注小编 带您了解南京企业可申报实时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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