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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申报2021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时间条件

发布时间:2021-03-18

针对南京市企业如何申报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呢?2021年申报时间和条件怎样? 申报时间:3月初 申报条件: 在省通知相关要求基础上,补充要求如下:项目承担单位须为在我市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原则上以企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项目需在我市实施,并已落实核准或备案手续,具备环保、土地、规划、节能、资金等相关建设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是省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原则上以企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作 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二)项目承担单位为行业龙头企业或高成长性优强企业,企业研发体系健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金保障能力较强,创 新平台和科技人才支撑作用明显,市场开拓能力较强,引领示范 作用突出。项目承担单位2019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 过3%o (三)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属于《江苏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四)项目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处于国内或国际先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科技引领、自主可控和创新驱动能力,代表中长期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方向。 (五)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可行。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进度安排和建设期限科学合理,项目实施后能够较快带动形成相应的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配套,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六)项目总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原则上不低于总的30%,项目新增原则上不低 于总的70%o (七)项目需在本省内实施,已落实核准或备案手续,具备相关建设条件。 以上就是南京市企业申报2021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时间及条件内容,关注小编,免费为您解答实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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