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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条件是什么?

2021-01-12 09:58:45      来源:一大把网站

摘要: 合肥市蜀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条件是什么?

合肥市蜀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条件: 1.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以下简称县区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申报(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见附件1),并对辖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主体提交年度绩效自查材料及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市科技局绩效评价通知要求,按一定比例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各县区推荐名额见附件2),推荐比例为所辖区各级孵化器总数的50%、众创空间总数的30%。 2.各申报机构将《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2019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附件3)、《众创空间2019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附件4)和相关证ming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月13日(星期三)前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局,绩效评价数据均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证ming材料需依序装订。 3.各县区科技局于1月15日(星期五)前将推荐函和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4.本次孵化器按照综合型和专业型两类分别进行绩效评价,高校建设的众创空间单独开展绩效评价。 5.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相关申报功能正在开发过程中,各申报单位在本次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公示后,在平台补报相关信息。 6.已获省科技厅2019年度绩效评价you秀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不再重复参加此次市级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同一运营主体既运营孵化器,同时也运营众创空间的,所填数据不得交叉、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7.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县区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关键词: 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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