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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复审时间和申请条件

2021-04-23 11:44:03      来源:一大把网站

摘要: 开始复审了!关于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复审时间是在什么时候?申请条件包括哪些?请大家在5月10日前完成提交,有疑问的请直接联系以下政策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开始复审了!关于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复审时间是在什么时候?申请条件包括哪些?请大家在5月10日前完成提交,有疑问的请直接联系以下政策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复审时间和流程 一、复审对象 2018年及以前认定备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关于发布2014年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录的通知》科高秘〔2014〕232号文件中省级目录中未明确等级的孵化器)。 二、复审程序 1.参加复审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将《合肥市市级认定备案三年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复审申报书》、《合肥市市级认定备案三年以上众创空间复审申报书》(附件5)和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5月10日(星期一)前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1003室);将《合肥市市级认定备案三年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复审推荐表》电子可编辑版发送到邮箱。复审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材料需依序装订。 2.参加复审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3.无故未提交复审材料的市级认定备案三年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直接取消市级认定备案资格。 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请条件 一、高新区综合孵化器认定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本市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2个月;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3.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且资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个; 4.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 5.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 6.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市级专业孵化器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第六条前5项条件; 2.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 3.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4.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二、高新区众创空间备案认定条件: 1.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本市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2个月; 2.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高校建设运营的众创空间拥有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1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续存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从申请备案时有2年以上有效租期,租用合同明确清晰,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3.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0家,且每年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4家; 4.拥有职业孵化服务队伍,须有2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2名以上创业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6场次; 6.专注于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关键词: 科技企业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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